发布时间:2019-01-27 作者:正隆装饰 浏览量:1084
2017年4月1日起,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(以下简称“一体化平台”)建筑施工企业统计报表功能正式启用,全省区域内所有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省内施工企业(含中央在鄂企业)均需填报。
各施工企业要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15〕44号)要求,登陆一体化平台(http://59.175.169.110/web/)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后,按时填报统计报表。统计报表为季报,报送时间为每季度后第一个月内,填报数据为本年度初至本季度末的累计数(如第三季度统计报表应在10月1日至31日期间填报1月至9月的累计数),其中资产、负债、人员、设备等有关指标应填报期末数。
凡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,填报总承包(专业承包)企业类报表(含基本情况表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、财务状况表),无论有无施工劳务资质,均无需填报劳务分包企业类报表。统计报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,如确无发生的项目可填写“无”或“0”,注意数据的计量单位,保持数据的合理性、逻辑性、准确性。企业在填写统计报表过程中可随时保存或修改,但一经提交将即时录入一体化平台数据库,不得再行修改。
省住建厅要求,各施工企业必须设置专职统计岗位,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或者稳定的兼职统计人员,建立健全基础统计工作管理制度,如实提供统计资料,并对所报送统计资料的及时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负责。省住建厅将定期对统计报表进行分析整理,对异常数据进行筛查,对于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漏报统计报表数据的企业,将予以通报批评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纳入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重点名单,并视情节轻重,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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